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企業、機構實習,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
即日起受理「學海築夢」暨「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徵件,至113年2月22日(四)止。
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
- 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每計畫案應選送3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
- 申請學生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並鼓勵原住民學生及新住民子女參加,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 計畫主持人應親洽國外實習機構,取得國外實習機構同意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並提具計畫主持人聲明書,聲明所提計畫並未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且執行內容確實符合當地國實習相關法規及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等。
- 以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為優先,不包括大陸、香港、澳門地區。
- 補助期程及額度:選送生於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包括來回交通時日應至少連續30日(赴印尼者不得少於25日),至多補助期限以一學年為限;每人補助額度,至少應包括1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並以一次為限,另得包括生活費,生活費依據「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計算。至遲須於114年10月31日前出國,屆期未出國者,視同放棄。
實體與線上同步計畫補助說明會
112年12月28日(四)上午11:00-12:10 地點:校本部普通大樓一樓國際交誼廳
將針對相關法規、申請注意事項重點說明,並有師生分享執行學海築夢經驗。
說明會報名(至12月24日):https://reurl.cc/q0Mgng
說明會視訊同步網址:https://meet.google.com/gey-tvhz-zqz
國際事務處學合組承辦人:施如樺小姐 (02)7749-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