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起適用之課程規劃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請參考對應年度之修業規定及課程架構)
碩士班 | 系必修學分 | 系選修學分 | 畢業最低總學分 |
數學組 | 3 | 24 | 27 |
數學教育組 | 7 | 20 | 27 |
統計與計算科學組 | 3 | 24 | 27 |
博士班 | 系必修學分 | 系選修學分 | 畢業最低總學分 |
數學組 | 4 | 18 | 22 |
數學教育組 | 4 | 18 | 22 |
系必修課程
本課程以邀請學者專講與數學有關課題為內容,目的在要求所有研究生積極參與探討數學各分支之最新發展以便培養他們的知識深度和廣度。
碩士班需重複修習三次
博士班需重複修習四次
這是一門由本系多位數學教育領域教師合開的碩士班課程,為本所碩士班數學教育組一、二年級生之必修課程,只在每學年的上學期開授一班。目的是:想藉助多位同領域老師的共同指導與檢視,讓碩二生透過口頭發表自己既定的研究主題,再經由同儕互動與討論以及老師們的引導與批判,修改、調整或深化自己的研究,以提高碩士論文的品質。同時,也讓碩一生預先觀摩來年自己可能遇到的情景並預作規劃。
系選修課程
依課程屬性分為六大領域:
- 分析領域
- 代數領域
- 幾何領域
- 應用數學領域
- 統計領域
- 數學教育領域
其中碩士班數學教育組學生應於6大領域內修足任2領域各至少6學分。但不含同領域兩科(一)之課程。
詳細課程清單請從下列課程架構查詢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