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數學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採認辦理注意事項
by 李君柔 | 2021-02-18 22:19:44
【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期間為110年2月17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
(注意,請於110年2月26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申請表、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10李君柔助教或值班助教。
最遲請於110年2月24日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或值班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2月24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0年2月26日下午至系辦領取審查結果。於110年2月26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完成抵免程序。
其他詳情請參閱教務處網站: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1]
Endnotes:- 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 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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