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莊雲閔 | 2020-10-29 10:44:12
109-1停修辦理日期:109年10月26日(一)至109年12月04日(五)。
►採短期密集授課之課程(如通識「生活技能」課程)申請停修期間訂於「第一次課程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至課程結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止」,擬停修相關課程者請依課程備註公告所示時間辦理。
►請至教務資訊系統[1]填單並列印申請表簽核後繳件
(學生申請流程:學生線上填單並列印停修單->授課老師簽核->(如停修超過3學分)學術導師簽核->值班助教收件)
【系統操作手冊】[2] |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3](107.04.25 修訂) |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4] | |
►旁聽選讀生及非臺大系統校際選課學生(非臺大、台科大之校際選課生)請至旁聽選讀[5]/校際選課[6]說明頁面下載填寫申請表辦理。 |
http://www.aa.ntn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0course101&Sn=28[7]
Source URL: https://virtual.math.ntnu.edu.tw/index.php/2020/10/29/withd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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